Saturday, May 28, 2005

二技學測:建築設計(含建築計畫)

94年度公告測驗範圍
  1. 基本語彙:建築與空間型式之語彙、原則與架構
  2. 表現技巧:建築設計相關之表現方式、能力與應用
  3. 思考習慣:建築設計相關之思考、推理與認知能力
  4. 創造力:建築設計相關之分析、組合與推廣能力
  5. 人體尺度:建築設計相關之人體尺度與空間單元之基本認識與互動分析
  6. 設計方法:建築設計相關之空間計劃、設計整體過程與操作方法
  7. 建築環境:建築空間與基地環境、敷地設施與景觀規劃之配合與運用
  8. 配置計劃:建築設計相觀之空間配置原則、原理與法規之應用
  9. 建築計劃:對建築設計相關複雜問題之解決能力
  10. 都市空間:建築設計相關之都市生活、空間尺度與規劃原理


90年度起採選擇題,「表現技巧」、「思考習慣」、「創造力」、「建築計劃」等項目之能力,難以檢測。
89年度及之前採術科測驗,考試時間180分鐘。85年度到89年度之試題,有數個共同點:
  1. 限制條件
    • 基地相關之尺度、週邊狀況與法規
    • 機能相關之空間與活動需求

  2. 圖說要求
    • 建築計畫:空間之質與量、屬性與空間關係
    • 設計圖:配置、平立剖面圖、透視圖
    • 設計理念


評分經驗回顧,試卷檢視三大要點:整體版面、圖說完整性、設計創意。評分時,以三個等級區分,逐步細分。
整體版面檢視考生「表現技巧」,版面內容的安排方式反應考生的「思考習慣」與「設計方法」。
圖說完整性檢視考生的「基本語彙」、「人體尺度」、「配置計劃」與「建築計劃」等能力。
設計創意則著重「創造力」的檢視。

1 Comments:

Blogger nik said...

針對「二技統測設計類科非選擇題試題規劃」文件內容回應。
一、設計類題目,由於檢測綜合之能力,通常為一到二題。其雙向細目表不應以題目為主要對應,須另訂。
二、設計類試卷成績之評定,通常為相對式,優劣之設定在評分初期以分級(非分數)較佳。
三、設計類試卷數量相對(共同)少,通常為一人(少數有二人)閱卷,宜簡化閱卷會議。

6:44 PM  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